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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 有贪官称被捕成了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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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果资讯频道编辑:admin发布日期:2015/6/10

有贪官称被捕成了解脱

2015-4-17 14:11:47 来源:山东商报
        随着中国与越来越多的国家签署反贪追赃合作协议,贪官的外逃之路越来越被堵死了。不久前,中国也已经向美国提供一份“优先抓捕名单”,相关追逃也就开始了各个击破的行动。国家间协作已然慢慢走向“无缝对接”,那么作为外逃当事者,他们对于自己的何去何从将做何选择?显然,面对变化了的现实处境,他们内心自有一番不轻松的重新梳理。也许,在他们主动回归之前,还有必要再推一把。 记者肖明君

  【贪官解脱】终于把你们盼来了
  
  3月29日,“学习大国”微信公众号发布“致外逃贪官的一封信”:是不是在异国他乡漂泊多年,看尽了老外的白眼?是不是以为出了国就高枕无忧,可以狂买狂刷?看看这几年国内的反腐形势吧,如果还那么任性,还心存侥幸,那你就太傻太天真了……一张针对外逃贪官的天罗地网已经悄然布下。
  这里的天罗地网,指的就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于今年3月份部署的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重要行动。
  对于“天网行动”的效果,有网友这样形容:“颤抖吧,外逃贪官!”确实,对于外逃官员而言,“天网行动”的开展对他们既是一场噩梦,但同时又未尝不是一种解脱。有人说,许多外逃贪官在国外很滋润。但深入他们的生活发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羊城晚报报道,公安部“猎狐办”吕铮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名在逃者藏匿在国外多年思乡心切,但又不敢和家人联系。有一天,他拍了一张自己养的猫的照片发给亲属,取名《一只猫的思乡之情》。
  2014年12月22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回国自首后详细记述了自己异国逃亡的生活——“我与妻子有护照不敢用,有病不敢就医,与国内亲人不敢联络,与美国的同学和朋友不敢联系。”“整日不敢出屋,靠面包裹腹,白天只能像犯人放风一样,在不足十平米的斗室里转圈踱步。”在最后的自述中,王国强说:都说美国是天堂,现在我才知道,中国才是自己真正的家……我庆幸终于迈上了回归祖国向国人谢罪的正确道路。
  外逃生活不轻松,面对被捕,很多人反而释然了。一名基层银行的行长出逃国外后,以最底层的职业谋生,见到抓捕民警的第一句话是:你们总算来了。

  【内部系统】追逃,更得防逃
  
  贪官出逃,为什么会集中逃往美澳加等国?
  有人总结说,这是因为这些国家都是传统移民国家,外逃贪官及其家属容易获得合法身份;其次,这些国家金融系统发达,贪官们的非法所得容易“洗白”。
  其实,促使一干贪官将某些国家视为“避难天堂”的原因,不仅仅是这些地方容易“通关”,还在于,在这些地方一旦落脚,还不容易被遣送回去,就像知情人士所说,因为这些国家和中国之间并未签署双边引渡协定,即便被发现行踪也容易“赖”下去。
  追逃,尽管在目前看来做的声势浩大,但是鉴于已签署协议的局限性,相关认定、遣送程序的繁琐,以及成本的巨大,追逃并不划算。有媒体报道,从国外带回一名贪官,动辄就要耗费二三十万元,但是因为很多贪官已经把赃款挥霍一空,能挽救回来的损失却寥寥无几,非常不“划算”。
  这注定,追逃很重要,但是,主要工作还是应该放在防止外逃上。贪官外逃该如何预防?对此,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贪官外逃之前,一定会提前布局,包括资产转移、家属移民出国等,预防还不如预警。因此我们要建立贪官外逃的预警机制。这应该由我国公安、司法、海关、银行等部门形成一个合作网络,共享相关信息。这就需要我们突破现有反腐机制的限制,以中纪委为主要领导,结合其他各部门的力量,共同建立一个预防贪官外逃的国内反腐合作网络。
  其实,对于一些“身在曹营心在汉”,重点“关照”并不难,比如,对于“裸官”,广东省的治理力度最大。对于这些人的动向,比如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等,有关部门都要重点监控对象。

  【国际合作】把实力转变为压力
  
  说起来,腐败是世界公敌,很少有国家希望自己被贴上“避罪天堂”的标签——
  一位西方大国外交官所言,“我们这些国家不希望被视为腐败官员携非法所得潜逃的避难所。”前述的澳大利亚警官希尔在陈述为何与中国合作时,也一再强调贪官们的财产为非法所得。
  即便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目前和中国还没有签引渡条约,但对于流入境内的腐败分子也有主动出击的时候。比如,携3亿元人民币赃款潜逃的中储粮“硕鼠”乔建军、赵世兰夫妇就被美国加州联邦检察官起诉,而后遣送回国。同样,2013年,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成为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随之,潜逃加拿大近8年的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只好回国自首。但是,客观的障碍还是存在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称,两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双方国家法律对同一种犯罪行为的认识是相同的,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刑罚也是相同的。但是根据目前中国法律现状,中国法律和别国法律在这两点上难以达成共识,双边引渡条约更是无从谈起。
  当然,有困难不等于没有办法,中国在最大限度的开拓反腐协作空间上,一直不遗余力。
  英国《金融时报》近日报道,常驻北京的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外交官们表示,他们都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对“猎狐”行动给予协助。在中国与西方反腐合作机制还没完全建立起来的情况下,这是中国政府利用日趋强劲的政经实力施加影响力的标志。
  其实,作为很多赃款集聚地的瑞士银行,目前也已经放弃了其“引以为傲”的保密传统,中美之间也签订了互换账户信息协定,这些,足以支撑起乐观的期待。

  如何追回外逃贪官
  引渡
  
  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

  非法移民遣返
  
  请求国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

  异地追诉
  
  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

  劝返
  
  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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