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愤男子3次到饭店投毒 致42人中毒
因为生活不顺心,宁阳许某将含有呋喃丹毒物成分的药物先后三次投放到华丰镇三个早餐店食品中,致42人中毒。15日,宁阳法院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了这起投放危险物质的食品安全事件。此案也是泰安市第一起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根据侦查机关认定,许某今年53岁,是宁阳县东庄镇的一名农民。2008年4月,许某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重伤后死亡,许某的母亲因此精神失常,加上妻子常年有病生活不便和儿子的赔偿费不到位,许某对生活逐渐丧失信心,竟然产生投毒泄愤的想法。
2012年9月3日早6时许,许某将自己配好的毒药装到一塑料瓶内,骑着电动车来到华丰镇煤建宿舍院内早点铺内吃早餐。趁人不注意,许某将毒药投放到该早点铺盛玉米粥的锅内,致使12人中毒。
2012年9月23日早7点30分左右,许某带着自制的毒药来到华丰镇二十五中附近的蒸包店内,吃完饭后趁人不注意,将毒药投放到该店用来盛放玉米粥的锅内,致使21人中毒。
2012年10月8日早6时左右,许某来到华丰镇大华超市附近的一家蒸包店,就餐完毕后,许某趁人不注意将毒药投放到该店盛小米粥和八宝粥的两个保温桶内,致使9人中毒。
42名被害人吃了有毒的食品后,都出现头晕、呕吐、拉肚子等食物中毒的现象。警方接到报警后,展开调查,在现场提取的食品中检测出呋喃丹成分。2012年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许某被抓获归案。
4月15日,宁阳法院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据了解,该案也是泰安市第一起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